公示
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
拟合作机构公示
根据《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》(市文创委﹝﹞4号)精神,经过规定的程序,确定以下机构为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拟合作机构,现公示如下:
杭州源星昱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
公示期为7天,从公示之日算起。如对上述单位有异议的,请在公示期间与杭州文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联系,联系-。
杭州文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
年5月21日
编辑:倪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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